退換貨政策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 10 月 19 日

本網站由【公司名稱】 (以下稱「本公司」) 經營。依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規定,退換貨方式說明如下。

7 日解除契約的權利

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第 1 項規定,您於收受商品後 7 日內,得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契約,無須說明理由,也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。

請注意:這 7 日是讓您考慮是否保留商品的猶豫期,並非試用期。

不適用 7 日解除契約的商品

依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 2 條規定,下列商品經本公司告知後,不適用上述 7 日解除契約的權利:

  • 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的商品。
  •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
本網站適用上述規定的商品如下:【請列出不適用 7 日解除契約的商品或商品類別,以及判斷原因】。

申請方式

  1. 於收受商品後 7 日內,來信【客服信箱】,提供訂單編號與收件人姓名,無須說明退貨原因。
  2. 本公司確認後,將通知您寄回地址【退貨地址】,或與您約定時間至原交付處所取回商品。7 日內解除契約的退貨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  3. 退回的商品請保持完整,包含外包裝、配件、贈品與發票。

商品瑕疵或寄送錯誤

收到的商品有瑕疵、損壞、過期或與訂單內容不符時,不論是否屬於上述不適用 7 日解除契約的商品,請於收到商品後【瑕疵通報天數】日內來信【客服信箱】,並附上商品與外箱的照片。本公司確認後,將為您更換商品或辦理退款,往返運費由本公司負擔。

退款方式與期限

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19 條之 2 規定,您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時,本公司於收到通知的次日起 15 日內,至原交付處所或約定處所取回商品;本公司於取回商品或收到您退回商品的次日起 15 日內,返還您已支付的對價。退款方式為【退款方式,例如原信用卡刷退或匯款至您指定的帳戶】。

聯絡方式

  • 公司名稱:【公司名稱】
  • 客服信箱:【客服信箱】
  • 客服電話:【客服電話】 (服務時間:【服務時間】)